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,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,整治封建迷信活动,倡树绿色文明殡葬新风尚,根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、《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》及市、县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规定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生产、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生产、销售各类冥币、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对违反规定的,将严格依照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、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二、禁止在火葬区生产、销售棺材、冰棺等土葬用品,火葬区遗体一律火葬,不得进行二次装棺再葬。对生产、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行为,将严格依照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三、禁止在城镇街道、小区场所停放遗体,搭设灵(堂)、摆设花圈、焚烧纸钱和香烛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四、禁止丧葬用品经销店占道经营,在店面外摆放花圈等丧葬用品。
五、殡葬服务从业人员,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,不得妨碍公共秩序、危害公共安全,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六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的,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律处分;违反市场经营管理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处罚;违反市政管理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住建部门给予处罚;违反治安管理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七、对违反本《通告》规定的,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。
八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,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。
举报电话:
县殡葬执法大队:13890380518
县市场监督管理局:028-36201482
县综合行政执法局:028-36207799
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028-36201332
县纪委监委:028-36202131
县公安局:028-36201122
九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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